网吧的主管部门有四个,分别是工商、公安、文化、电信。他们在严密地把控着网吧的审批和经营。网吧要开门迎客,必须亮出证件,要有公安机关安全审核文件、文化行政部门的《文化经营许可证》、电信部门核发的《经营许可证》及工商部门的《营业执照》。
除此以外,网吧业者还要手捧”圣经,遵循各种相关管理规定。“圣经”是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》。该“圣经”的出台,对于规范网吧业有了纲领性的指导,但《条例》及其监管执行过程中极其容易出现种种弊端,反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。
网吧审批 难啊
北京曾有一家网吧,从审批的第一道手续开始就麻烦不断,主管部门要看经营者的场地、硬件环境,前后因为门窗用料不合格、过道太窄、网吧门口无必要停车场地等诸多理由而无法通过审批。
后来,这家网吧业主经过别人点拨,迂回到牌照审批的“大后方”,花了一点小钱,总算“四照齐全”了。可最后的结果是,由于这一部分的费用未在预算范围内,又不得不将原定的网吧机器台数减少。
这样的例子我敢说不会只是这一家。
很多网吧为了逃过“审批难”,在牌照没有下来的情况下,又不得已“提前经营”,以至不得已走上黑网吧的不归路。
以上只是对网吧本身而言,而对网民来说,管理条例同样也让你或多或少感到不悦。坐上座位时,你头顶上有监控设备;浏览网页时,你的相关信息已经已经被记录;视频聊天时,你的每个字每个词均被“合理但不合法”的记录下。
简而言之,只要你在网吧上网,就等于是你在网吧裸奔。
如果说一个新事物的出现,都会带来一些新的社会问题,也许要社会慢慢的认识并认同,可网吧已经发展了十多年了,为什么网吧在一些人眼里还是那么的“恶毒”呢?。更让人莫名其妙的是,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网吧成了被妖魔化的对象。仿佛网吧比KTV、牌艺室(其实就是合法的赌博场所)、温州发廊都要罪大恶极,恨不得每个“正义之士”都该“得而诛之”。
网吧,它只是一个名词。最终能赋予这个名词褒义还是贬义的意思,要靠整个社会来定位;要靠政府、社会、学校等各行各业来发展它。网吧,它现在已经完全融入信息时代并推动着信息时代的发展,它已经成为我们进入数字世界的其中一条通道。打压网吧和逆推网吧的人们,难道您就不怕被前进的车轮压着么?


